最低工資條例工作時數
最低工資條例的工作時數如下:
- 全日制非義務工。每天工作的小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且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如果因工作生產需要加班的,一般每天最多加班3小時,但每月加班總時數最多不超過36小時;
- 非全日制工作。任何單位都無法以任何形式要求職工每日工作超過4小時,且平均每小時工資大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在香港,勞工及福利局是負責執行《最低工資條例》的機構。如有疑問,可以向勞工處求助。
最低工資條例的工作時數如下:
此外,在香港,勞工及福利局是負責執行《最低工資條例》的機構。如有疑問,可以向勞工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