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價決標原則

最低價決標原則是公共採購中常用的一種決標方式,其基本概念是從所有符合資格且投標的廠商中,選擇報價最低的廠商作為得標者。這種方式通常用於購買標準化產品或服務,例如辦公用品、資訊設備等,因為這些商品的品質和規格通常已經有明確的標準,而且價格也相對透明。

最低價決標原則的優點是簡單、透明且容易執行,可以確保政府或公共機構獲得最優惠的價格,同時也有助於降低採購成本和節省經費。然而,這種方式也可能會有一些缺點,例如可能會忽略廠商的服務品質、技術能力、企業社會責任等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比價格更加重要。

因此,在實際應用中,最低價決標原則可能會有一些限制或例外情況。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要求廠商提供更多的附加價值或服務,或者要求廠商具有特定的資格或經驗。在這些情況下,價格可能不是唯一的決標標準,而是會考慮多種因素的綜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