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發達國家

最不發達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DCs)是指那些經濟發展水平低、技術落後、結構單一、人民生活水準低下的國家。這些國家的經濟通常依賴於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的發展水準較低,基礎設施不完善,教育普及率低,醫療衛生條件差,人口增長率高,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低,貧困人口比例高。

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的「最不發達國家委員會」負責確定和監測最不發達國家的名單。截至2023年,聯合國認定的最不發達國家共有46個,它們分別是:

  1. 阿富汗
  2. 安哥拉
  3. 不丹
  4. 蒲隆地
  5. Burkina Faso
  6. 高棉
  7. 喀麥隆
  8. 維德角
  9. 中非共和國
  10. 查德
  11. 科摩羅
  12. 剛果民主共和國
  13. 剛果共和國
  14. 吉布地
  15. 厄利垂亞
  16. 埃塞俄比亞
  17. 幾內亞
  18. 幾內亞比紹
  19. 海地
  20. 萊索托
  21. 利比里亞
  22. 馬達加斯加
  23. 馬拉維
  24. 馬里
  25. 莫三比克
  26. 緬甸
  27. 尼泊爾
  28. 尼日爾
  29. 盧旺達
  30. 薩摩亞
  31. 塞內加爾
  32. 獅子山
  33. 索馬里
  34. 南蘇丹
  35. 蘇丹
  36. 敘利亞
  37. 坦桑尼亞
  38. 東帝汶
  39. 多哥
  40. 烏乾達
  41. 也門
  42. 贊比亞
  43. 津巴布韋

這些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著許多挑戰,包括貧困、饑荒、疾病、衝突和不穩定等。國際社會和這些國家自身都在努力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以促進這些國家的發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