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

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它們對抵押財產的擔保範圍的處理方式不同。

普通抵押權,即在抵押契約中未明確擔保債權最高限額的抵押權。它實際上是限額抵押權的最低保障,也就是說,當你的總資產不足以應付債務的時候,用你的普通抵押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債務。

最高限額抵押權,則是明確了抵押擔保債權的最高限額,一旦債務超過該最高限額,普通抵押權將無法再提供額外的擔保。換言之,在抵押權成立之後,即使債務總額超過普通抵押的最高限額,也不影響該抵押權繼續存在。同時,當債務人的債務逐步清償時,該抵押權會隨著債務的減少而逐漸恢復其限額抵押權的本質。

總的來說,最高限額抵押權是一種更為嚴格的擔保方式,它不僅限制了債務的最高限額,還可能限制了抵押權的變現程度。因此,在選擇抵押方式時,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