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節目製作了藝人林小花的專題報導而小花在看完報導後認為內容有誤造成她的困擾。律師告訴小花其實她有權要求該節目給予答辯之機會且電視臺不得拒絕。下列何者最符合上述內容的意涵

這段文字最符合的意涵是:小花有權要求新聞節目給出辯解的機會,而且電視台不能拒絕。這是因為小花作為被報導的對象,有權知道報導的內容是否準確,並且有權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律師的告訴小花,讓她明白了自己的權利,並且提醒她不應該輕易地放過這個機會。因此,這段內容的主要意涵是,小花有權要求得到對話和答辯的機會,而且這也是電視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