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款最新規定

政府工程款最新規定如下:

  1. 政府部門應嚴格遵守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隨意提高工程造價和工程款支付比例。
  2. 政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等。
  3. 政府部門應當按照契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支付。
  4. 政府部門應當按照契約約定的質量標準、工期要求等履行工程款支付義務,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契約約定標準。
  5. 如果工程延期或費用增加需要追加預算的,需要嚴格遵守規定的審批程式,經過充分論證後,由上級部門審批。
  6. 對於使用財政資金的工程項目,應遵循國庫集中支付等制度,實現政府資金的有效監管。
  7. 政府部門應加強與施工企業的溝通,及時解決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政府工程款規定可能會因地區、部門、時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議諮詢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