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輸入應施檢疫動物或動物產品,最高可處多少罰金

擅自輸入應施檢疫動物或動物產品,最高可處罰金如下:

一、由動植物檢疫機關責令停業,對拒不接受檢疫或者隱瞞、銷毀、損毀檢疫記錄或者其他相關記錄、報告的,依照規定處以警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業農村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三、對明知是不符合法律、行業規范的應施檢疫動物或者動物產品而進口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請關注當地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