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禁帶物品最新規定

搭飛機禁帶物品最新規定如下:

  1. 化妝品:一般情況下,飛機上允許攜帶化妝品的限制額度為每瓶不超過100毫升(ml)。如果容器容量小於等於100毫升,則可以隨身攜帶。如果超過這個容量,需要託運。
  2. 刀具:除了水果刀、菜刀等銳器或尖銳物體外,還有容積大於24cm x 34cm x 55cm的大型樂器,或需控制的棒體零件等也禁止攜帶登機。但是這些刀具是可以託運的。
  3. 酒精類飲品:不建議攜帶體積超過240毫升的酒精類飲品。
  4. 充電寶:在乘坐飛機期間,乘客不能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且單個充電寶的尺寸不能超過20厘米長。
  5. 貴重金屬及其製品:乘客不能攜帶貴重金屬及其製品上飛機,同時貨幣、珠寶、首飾等貨幣和金屬材料等不能放在行李中託運。
  6. 活體動物:任何活體動物都是禁止攜帶的,而且即使是短鼻小寵物如烏龜、魚等,也無法進入客艙,需作為貨物運輸。
  7. 氣味大的食物:乘坐飛機不能攜帶榴槤等具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也不能夠託運。

除此之外,飛機上還有禁止攜帶的物品如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水果刀、管制刀具、利器、鈍器、易燃易爆物品等等。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議諮詢航空公司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