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以最低標決標時,機關如何辦理

在採購以最低標決標時,機關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辦理:

  1. 成立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機關內部或外請的專業人士組成,負責評估各參選者的報價及各參選者的其他資質。
  2. 審查參選者資質: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標準,審查各參選者的資質,確保參選者具有完成採購契約的能能力和經驗。
  3. 制定評標標準:根據機關需求和現有市場行情,制定公平、公正、合理的評標標準,以評估各參選者的報價及服務能力。
  4. 開展評標工作:在所有參選者提交報價後,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標準對各參選者的報價進行評估,記錄各參選者的優點和不足,以便於最後的決選。
  5. 最低標決標法:在所有參選者評估完成後,以最低的標決作為最後的決定。如果有兩個或更多的參選者最低報價相同,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進行比選或者評定。
  6. 公布結果:將採購結果公開公示,並將結果通知所有參與此次採購的參選者。

請注意,在辦理採購過程中,應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保護機關的利益和公共資源的合理利用。如有疑問,請向有關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