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最有利標精神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政府採購的評選方式,旨在選擇最能滿足政府機構需求的投標者,而不僅僅是出價最低的投標者。最有利標精神強調綜合考慮價格、技術能力、經驗、信譽、交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以確保選擇的供應商或承包商能夠提供最佳的整體價值。

採用最有利標精神時,評選委員會會根據事先設定的評分標準和權重,對每個投標者的投標書進行評估。這些評分標準可能包括:

  1. 價格(Cost):投標價格的高低。
  2. 技術能力(Technical Capability):投標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是否符合規格要求,以及其技術水平。
  3. 經驗(Experience):投標者過往的項目經驗和成功案例。
  4. 信譽(Reputation):投標者在業界的聲譽和信譽。
  5. 交付能力(Delivery Capability):投標者是否能夠按時按質完成項目。
  6. 客戶服務(Customer Service):投標者提供的客戶服務和支持。

評選委員會會根據這些評分標準為每個投標者打分,然後根據事先設定的權重計算出總分。得分最高的投標者通常會被選中作為中標者。

最有利標精神的好處包括:

然而,最有利標精神也可能存在一些挑戰,例如評分標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可能受到質疑,評選過程可能更加複雜和耗時,以及可能需要更多的專業知識和資源來進行評估。因此,在實行最有利標精神時,需要仔細設計評選流程和評分標準,並保證評選過程的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