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媽媽話製造危險藥物的最高刑

製造危險藥物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我們應該遵守法律和道德規範,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尊嚴,以建立一個和諧、安全和穩定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