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高立法機關

我國最高立法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權力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我國立法工作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這既是我們的立法實踐經驗總結,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通過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來實現的:提出立法建議,提出法律案,提出重要法律的立法規劃;確定重點立法項目;督促立法進程;進行理論先導研究,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現代化;討論通過重要的法律文書等。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新的歷史時期,各級人大和全體代表要積極學習宣傳憲法法律,堅持以憲法法律為依據開展工作,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履行職責。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立法能力、監督能力、代表工作能力和工作規範化水平,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 總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我過最高立法機關,在我國的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