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典最早

成文法典是指將法律規範彙編成文,以供官方和民眾查閱的法律形式。最早的成文法典可以追溯到古代蘇美爾文明時期。

  1. 《烏爾納姆法典》(約公元前2100年):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成文法典,由蘇美爾人烏爾第三王朝的創始人烏爾納姆制定。該法典刻在石碑上,包括了關於家庭、財產、犯罪和刑罰的規定。

  2. 《漢謨拉比法典》(約公元前1754年):這是最著名的古代法典,由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制定。該法典刻在一塊巨大的黑色玄武岩石碑上,詳細規定了各種法律問題,包括財產權、家庭關係、契約、犯罪和刑罰等。

  3. 《西臺法典》(約公元前1350年):這是西臺帝國時期的一部成文法典,包括了一系列的法律條款,涉及婚姻、繼承、債務、犯罪和刑罰等方面。

  4. 《阿馬爾那法典》(約公元前1350年):這是古埃及新王國時期的一部法典,由法老阿肯那頓制定,旨在規範社會生活和法律關係。

這些早期的成文法典為後來的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並對世界各地的法律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