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最高上限

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並沒有設置一個明確的供款上限。這意味著僱主和僱員可以無限額地作出供款,以增加退休儲蓄。然而,實際上,供款的上限可能會受到僱員薪金的限制,因為供款是根據僱員的薪金來計算的。

根據香港強積金計劃的規定,僱主必須為每名僱員每月供款不少於僱員相關入息的5%,而僱員亦須作出相同比例的供款,合共不低於僱員相關入息的10%。這裡的「相關入息」是指僱員的月薪,但有一定的上下限。目前,相關入息的下限為每月1,800港元,上限則為每月30,000港元。因此,僱主和僱員合共的供款上限大約是每月3,000港元(30,000港元乘以10%)。

請注意,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因此建議您查看香港政府強積金計劃的最新指南或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