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最低供款

強積金(MPF)是香港的一種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目的是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根據強積金計劃,僱主和僱員雙方都需要作出供款。

強積金最低供款額是根據僱員的相關入息來計算的。相關入息是指僱員在有關月份內實際獲得的淨收入,但不包括某些項目,例如強積金供款、津貼、假期薪酬等。

根據香港法例,僱主和僱員雙方都必須分別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不少於僱員相關入息5%的供款。換句話說,僱員和僱主合共的供款額不得低於僱員相關入息的10%。

例如,如果僱員的相關入息為每月10,000港元,那麼僱員和僱主各自最低的強積金供款額為:

僱員供款 = 10,000港元 × 5% = 500港元 僱主供款 = 10,000港元 × 5% = 500港元

因此,僱員和僱主合共的最低供款額為1,000港元。

需要注意的是,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強積金供款符合法定要求,並且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此外,僱員也有責任確保自己的強積金供款符合法定要求,並且可以通過查閱自己的強積金戶口來監察供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