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最有利標

在公共工程或政府採購中,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評選投標者的方式,它不僅考慮價格,還考慮其他因素,如技術能力、經驗、品質、交付時間、維護成本、環境影響等。最有利標的目的是找到總體上最有利的投標者,而不是單純最低價的投標者。

最有利標的評選過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1. 發布招標檔案:政府或公共機構發布招標檔案,詳細說明工程要求、評選標準和流程。

  2. 接收投標:潛在的承包商提交投標書,包括工程報價和滿足評選標準的證明。

  3. 評估投標:評審委員會根據預定的評選標準對每個投標進行評估,這些標準可能包括價格、技術能力、經驗、品質控制、交付時間、維護計劃、環境責任等。

  4. 綜合評分:委員會對每個投標的各項標準進行評分,並將這些分數轉換為一個綜合評分或指數。

  5. 選擇最有利標:委員會根據綜合評分或指數選擇最有利的投標者,這個投標者通常不是最低價的,但被認為是總體上最能滿足工程需求的。

最有利標的優點包括:

然而,最有利標也有其挑戰,例如:

最有利標在實踐中可能會因地區和國家而異,並且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和規範。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可能會要求某些公共採購必須使用最有利標,而在其他情況下,它可能只是一種選擇性的採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