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廢水中銅及其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多少

工業廢水中銅及其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如下:

生活飲用水中的銅含量不得超過0.2mg/L,海水不得超過1.5mg/L。而在歐盟,銅排放限制有以下幾種:含銅污泥輸送含Cu(Ⅱ)<50mg/L,二級排放含Cu(Ⅱ)<10mg/L,三級排放含Cu(Ⅱ)<5mg/L。其他具體濃度取決於所在地區,可能因實際需求而有所變化。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參考環保部門發布的實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