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最低出入口通道門嘅要求

屋宇署對最低出入口通道門的要求包括:

  1. 門必須足夠寬闊,以便輪椅和手推童車能方便地通過。
  2. 門童必須為自動閉合機制,並且會在人力推開後進行自動鎖定,以防止被風吹開。
  3. 門框的高度需要至少有1.1米,以確保人們能夠輕易地通過。
  4. 如果門是木質或者防火門,其開啟方式不得對建築物結構產生影響,以防導致臨近區域受影響。
  5. 入口處應設定高度為90厘米的輪椅通道,方便輪椅順利進出。
  6. 入口處應設定垂直升降機或爬梯,方便行動不便的人士進出。

此外,屋宇署對通道的淨高度也有一定的要求,最低不能低於2.1米,以確保有足夠的高度通過輪椅和其他設備。請注意,如果物業項目屬於高度較高的物業,還需要進行消防疏散距離和門的開啟角度是否影響消防救援等細節的確認。

如有需要,請聯繫當地屋宇署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