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珊以52元買進a股票後又買進同量的a股賣權其履約價格為50元權利金為1元則小珊在權利期間結束時每單位之最大可能虧損為

小珊在權利用期結束時的最大可能虧損等於她所支付的權利金,即1元/股。這是因為小珊以52元/股的價格買進a股票,而通過買進賣出權契約,她以50元/股的價格獲得了一個權利但沒有義務必須以這個價格賣出股票。因此,如果市場價格高於50元/股,小珊可以行使權利並賣出股票,從而獲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如果市場價格沒有上漲,小珊也不會虧損更多,因為她已經支付了權利金。

所以,小珊在權利用期結束時每單位之最大可能虧損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