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位排名

宋朝的官位排名,或者說官階體系,被稱為「九品十八級」,這是沿襲自唐朝的官制。在宋朝,官員的品級和職位並不完全對應,有些職位雖然品級不高,但實際權力可能很大。以下是宋朝官位排名的簡要介紹:

  1. 宰相:宋朝的宰相通常包括「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等,他們是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員,負責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事。

  2. 樞密使:掌握軍事大權,與宰相共同構成「二府」。

  3. 三司使:負責財政,與宰相、樞密使並稱為「三司」。

  4. 尚書:尚書省的長官,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別管理不同的事務。

  5. 侍郎:尚書省的副長官。

  6. 學士:翰林學士院的官員,負責起草詔書、奏章等。

  7. 將軍:武官的最高級別,包括節度使、觀察使等。

  8. 知州:州一級的行政長官。

  9. 縣令:縣級行政長官。

  10. 其他:還有各種按察使、轉運使、提點刑獄等地方官職,以及各種寺監的長官等。

宋朝的官位排名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政治需要的變化,官職的設定和品級也會有所調整。此外,宋朝還實行「差遣」制度,即官員的實際職務可能與他們的品級和官職名稱並不完全對應,這使得官位排名的實際操作更加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