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學校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來公告學生分數的分布情形,同時遵守不公開個別學生排名的規定:

  1. 描述性統計:學校可以提供班級或學校層面的分數範圍和平均分數,而不需要提到個別學生的分數。例如,可以說「本班平均分數為80分,分數範圍從95分到60分」。

  2. 百分比分佈:學校可以提供各個分數區間內的學生百分比,而不需要提到個別學生的分數。例如,「在90分以上的學生佔10%,80-89分的學生佔30%,70-79分的學生佔40%,60-69分的學生佔20%」。

  3. 等級分佈:學校可以採用等級來表示學生的表現,如A、B、C、D、F,而不需要提供具體的分數。公告可以包含各個等級的學生比例,例如「獲得A的學生佔20%,B等級的學生佔30%,C等級的學生佔40%,D等級的學生佔5%,F等級的學生佔5%」。

  4. 範圍分佈:學校可以提供分數在不同範圍內的學生人數,但不提供具體的分數或排名。例如,「在90分以上的學生有5人,80-89分的學生有10人,70-79分的學生有15人,60-69分的學生有5人」。

  5. 不公開細節:學校可以選擇不公開任何可能揭示個別學生排名的資訊,僅提供整體的表現概況,例如「本班學生的表現普遍良好,大部分學生的分數都在平均分以上」。

  6. 個別會議:如果家長或學生需要了解個別的成績情況,學校可以安排個別會議,與家長或學生進行一對一的溝通,這樣可以保護其他學生的隱私。

學校在公告學生分數的分布情形時,應該謹慎處理數據,確保不違反隱私法律和政策,同時也能滿足家長和學生對成績資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