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設計十大準則

好設計的十大準則通常被稱為「設計十原則」,是由著名的工業設計師Dieter Rams在1980年代提出的。這些原則不僅適用於產品設計,也被廣泛應用於平面設計、互動設計和用戶體驗設計等領域。以下是Dieter Rams的設計十原則:

  1. 創新(Innovation):設計應該尋求新的解決方案,而不是重複過去的模式。

  2. 實用性(Functionality):產品應該履行其實際功能,並且應該是易於使用的。

  3. 美觀(Aesthetics):設計應該是美的,但不僅僅是外表的美,還包括它的功能和質量。

  4. 易於理解(Understandability):產品應該是直觀的,用戶不需要手冊就能理解如何使用它。

  5. 可靠性(Reliability):產品應該是耐用的,並且在長時間內都能保持其功能和性能。

  6. 無障礙(Unobtrusiveness):設計不應該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它應該是謙遜的,不與環境或使用者的活動發生衝突。

  7. 經濟(Economy):設計應該是節約的,不僅在材料的使用上,還在能源的消耗上。

  8. 生態學(Sustainability):產品應該對環境的影響最小化,並且在它們的生命週期結束時可以容易地回收或分解。

  9. 精緻(Craftsmanship):製造過程應該是精緻的,產品應該反映出對細節的關注和高質量的工藝。

  10. 簡潔(Simplicity):設計應該是簡潔的,去除所有不必要的事物。

這些原則強調了設計的全面性和長遠考慮,不僅要考慮到產品的功能和美觀,還要考慮到它對用戶、社會和環境的影響。Dieter Rams的設計十原則至今仍然是設計師們遵循的重要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