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黛麗·赫本與安德烈·多蒂離婚後,兩人最後成為永久的人生伴侶嗎

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與安德烈·多蒂(Andrea Dotti)在1969年結婚,但他們的婚姻並不持久。赫本和多蒂的婚姻持續了約13年,最終在1982年離婚。他們有兩個兒子,亞歷山大(Alexander)和伊曼紐爾(Emmanuel)。

離婚後,奧黛麗·赫本與羅伯特·沃德斯(Robert Wolders)開始了一段長期的伴侶關係,直到她去世。沃德斯是一名荷蘭演員,他在赫本生命的最後幾年給予了她很大的情感支持。兩人是在1980年相識的,當時赫本正在尋找一種方式來幫助第三世界的兒童,而沃德斯則是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工作。他們很快成為了親密的朋友,並在赫本與安德烈·多蒂離婚後開始了他們的關係。

安德烈·多蒂在離婚後再婚,並有了一段新的家庭生活。他並沒有與奧黛麗·赫本成為永久的人生伴侶。赫本與沃德斯則是在她去世前一直在一起,他們的關係被認為是非常穩定和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