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於1的最大的因數是

當我們說一個數字的最大因數(也稱為最大公約數或GCD)時,我們通常是在討論兩個或多個數字的情況。對於一個特定的數字,它的最大因數通常是它自己,因為每個數字都是它自己的因數。

例如,對於數字12,它的因數有1, 2, 3, 4, 6, 12。在這些因數中,最大的因數是12本身。

但是,如果你說的是一個數字的最大因數超過1,那麼你可能是在討論兩個或更多數字的情況。例如,對於數字18和24,它們的因數分別是:

18的因數:1, 2, 3, 6, 9, 18 24的因數:1, 2, 3, 4, 6, 8, 12, 24

在這些因數中,最大的共同因數(即最大公約數)是6。因此,在這個情況下,大於1的最大的因數是6。

如果你指的是單獨的一個數字,那麼它的最大因數超過1,這是不太有道理的,因為我們通常不會這樣使用「最大因數」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