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法所無之限制判決最高法院

"增加法所無之限制判決"這個詞彙似乎是一個中文的法律術語,但它的意思不太清楚。我猜測你可能想問的是「增加法律未規定之限制判決」,這是指法院在判決中增加了一些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的限制條件。

在法律實踐中,法院的判決應該基於現行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如果法院在判決中增加了一些法律未規定之限制,這可能會引起一些問題,例如:

  1. 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應該是明確的,以便人們能夠預測自己的行為後果。如果法院在判決中增加法律未規定之限制,這可能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2. 違反法律平等原則:如果法院為某個案件設定了特殊的限制條件,而這些條件並未適用於其他案件,這可能會違反法律平等原則。

  3. 創設法律:如果法院在判決中增加了一些法律未規定之限制,這可能會被視為法院在創設法律,這通常是立法機關的職權。

因此,在大多數司法體系中,法院應該遵守法律明確性原則和法律平等原則,不得在判決中增加法律未規定之限制,除非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或司法解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