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水域傾倒垃圾之最高刑罰是

根據香港法例,在本港水域傾倒垃圾的行為是違法的,並且可能會受到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香港法例》第407章《海上垃圾條例》,任何人在香港水域內非法傾倒垃圾,均屬犯罪。

根據該條例,任何人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如果傾倒的垃圾對海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法院還可以額外判處罰款,金額可高達每公噸垃圾10,000港元。

請注意,這些刑罰是法律的一般規定,實際的判決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庭的裁決而有所不同。因此,傾倒垃圾的行為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