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最高罰多少

在台灣,「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第132條之1,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於生產或製造與中華民國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相關之產品或服務,而洩漏中華民國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此條款旨在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不受洩漏至國外,以維護國家經濟安全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