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頓的最小作用原理是什麼

哈密頓的最小作用原理(Hamilton's principle of least action)是古典力學中的一個基本原理,它描述了所有動力學系統的行為。這個原理由威廉·哈密頓在19世紀中期提出,它是歐拉-拉格朗日方程的推導基礎,而歐拉-拉格朗日方程是變分法在力學中的應用。

最小作用原理指出,在給定的初始條件和終止條件下,實際發生的運動是使得某種物理量,稱為作用量(action),達到極小值或極大值的運動。這個作用量是體系在一段時間內的動能與勢能之差,通常用符號S表示,其數學表達式為:

S = ∫[L(q, \dot{q}, t) dt]

其中,L是拉格朗日函數(Lagrangian),它取決於系統的廣義位置(generalized coordinates, q)、廣義速度(generalized velocities, \dot{q}) 和時間(t)。這個積分是在某一時間區間[t0, t1]上進行的。

最小作用原理可以表述為:對於給定的初始條件和終止條件,實際發生的運動滿足這樣的條件,即在所有可能發生的運動中,它的作用量是最小的。這意味著系統的運動是由於它遵循一條特定的路徑,這條路徑使得作用量的數值對於所有可能的運動來說是最小的。

最小作用原理不僅適用於經典力學,而且在量子力學的波恩-奧恩(Born-Oppenheimer)近似中也有應用,並且在量子力學的變分原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此外,在廣義相對論中,愛因斯坦的場方程也可以通過最小化一個稱為愛因斯坦-希爾德作用量的量來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