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云案件最終處理結果

周秀雲案件是指2014年12月13日發生在中國山西省太原市的一起警察濫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案件的主角周秀雲是一名女性,她在與丈夫王文軍前往工地討薪的過程中,與警方發生衝突,最終被警方帶走,並在警方控制下死亡。

周秀雲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輿論的強烈反響,被認為是一起典型的警察濫用暴力事件。經過調查,案件的主要責任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副所長邢鋒和民警王文軍被依法逮捕,並被控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2016年11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秀雲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於同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王文軍在執法過程中使用過當武力,導致周秀雲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邢鋒則因監管不力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一審判決後,王文軍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7年7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二審審理,並維持了一審判決。至此,周秀雲案件的司法程式基本結束,涉案民警王文軍和邢鋒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