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律最早出現在哪部

"名例律"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法律文獻中,是中國傳統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對法律條文進行分類、解釋和總結的規則和原則,有點類似於現代法律中的法典總則或法律解釋學。

在中國古代法律中,"名例律"通常用來對法律進行分類,解釋法律術語和概念,並提供適用法律的一般原則。它有助於統一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適用的穩定性。

"名例律"這個概念在唐朝的法律體系中得到了系統的發展和應用。唐朝的《唐律疏議》(又名《永徽律疏》)是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重要文獻,其中就包含了"名例律"的內容。《唐律疏議》是唐高宗永徽年間對《唐律》進行解釋和補充的成果,它不僅規定了各種法律條款,還對法律術語和概念進行了解釋,提供了法律適用的原則和規範。

因此,雖然"名例律"這個詞可能出現在更早的法律文獻中,但它的系統化和成熟應用可以追溯到唐朝的《唐律疏議》。《唐律疏議》不僅對中國古代法律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而且對後世的法律體系也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