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並沒有固定的數字,而是由各機關根據預算、目的、行程長短、專業領域等條件來決定。然而,政府有提供一些基本的參考指標和規範,以確保公款的使用符合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則。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規定,各機關在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期間,應支付以下費用:
- 來回經濟艙機票。
- 每日生活費(包括食宿、交通、通訊等),其標準應參考外交部對外賓的接待標準或國際慣例。
- 必要的工作費用,如翻譯、資料購買、租借場地等。
- 保險費用。
-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費用。
各機關在制定費用標準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 費用應與市場行情相符,不得過高或過低。
- 費用應與聘請的目的和預期成效相對應。
- 費用應經由適當的審核程式,如預算審查、採購程式等。
- 費用應有明確的支出依據和收據。
實際的費用標準可能會因機關、計畫和聘請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果有具體的機關或計畫,可以向該機關或計畫的主管單位查詢詳細的費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