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是全國最高懲戒機關嗎

司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司法機關,負責統籌全國的司法行政事務,並不是全國最高懲戒機關。

中華民國的懲戒機關主要是監察院,監察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監察機關,負責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察院由監察委員組成,監察委員經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六年,可以連任。監察院可以對違法的公務員進行彈劾,並將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會根據彈劾案的內容,決定是否對被彈劾的公務員進行懲戒。

司法院雖然不是最高懲戒機關,但是司法院下設有懲戒法院,懲戒法院是專責處理公務員懲戒案件的法院,負責審理監察院移送的彈劾案件,以及處理其他懲戒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