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長刑期

史上最長的刑期是由美國聯邦法院在2013年對一名名叫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的罪犯所判處的。曼森是一名邪教領袖,他在1960年代末領導了一個名為「曼森家族」的邪教組織。1969年,曼森指使他的追隨者進行了一系列的謀殺案,其中包括著名的好萊塢女星莎朗·泰特(Sharon Tate)的謀殺。

曼森最初被判處死刑,但由於加利福尼亞州在1972年廢除了死刑,他的刑期被改為無期徒刑。2013年,曼森因為在監獄中的不良行為,包括違規擁有刀具和參與監獄暴動,被聯邦法院加刑至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這意味著曼森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直到他去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期長短會隨著時間和法律變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罪犯可能因為累犯或嚴重罪行而被判處長達數百年的刑期。但曼森的案件因其邪教領袖的身份和他在美國流行文化中的惡名而備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