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類所得扣繳

在台灣,所得稅法規定有十大類所得,這些所得需要進行扣繳或申報。以下列出了這些類別:

  1. 薪資所得:指受僱於他人而獲得的薪資、工資、津貼、獎金等。
  2. 利息所得:指銀行存款利息、公司債券利息、金融商品利息等。
  3. 租賃所得:指將財產出租所獲得的租金收入。
  4. 營利所得:指從事商業、工業、農業或其他營利活動所獲得的利潤。
  5. 執行業務所得:指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醫生等從事專業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6. 財產交易所得:指出售不動產、動產或權利所獲得的收益。
  7.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指運動競技、遊戲競賽、彩券中獎等所得。
  8. 退休金所得:指公務員、軍人、教育人員等退休後所獲得的退休金。
  9. 退職所得:指因特定原因提前退休所獲得的一次性退職金。
  10. 其他所得:指以上未列舉的各種所得,如海外所得、資本利得等。

這些所得類別中,有些需要由支付方進行扣繳,例如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等,而其他類別則可能需要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人應根據自己的所得情況,正確申報並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