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經濟要犯

十大經濟要犯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名單,因為經濟犯罪的定義和範圍非常廣泛,包括詐騙、洗錢、逃稅、內線交易、操縱市場等各種違法行為。而且,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於經濟犯罪的定義和打擊力度也不盡相同。

然而,在過去的幾十年中,有一些經濟犯罪案件因為其規模、影響力或涉及的金額巨大而引起了全球的關注。以下是一些著名的經濟犯罪案件,這些案件的主角可以被視為「經濟要犯」:

  1. 馬多夫騙局(Madoff Scam):伯尼·馬多夫(Bernie Madoff),美國金融家,因經營一個龐氏騙局,欺騙投資者超過64億美元,於2008年被捕,被判處150年監禁。

  2. 安然公司(Enron Corporation):安然是美國一家能源公司,因會計欺詐和非法交易於2001年破產。該公司的前CEO傑弗里·斯基林(Jeffrey Skilling)和前CFO安德魯·法斯托(Andrew Fastow)被判刑。

  3. 世界通信公司(WorldCom):世界通信公司是美國一家大型電信公司,因會計欺詐於2002年破產。該公司的前CEO伯尼·埃伯斯(Bernard Ebbers)被判刑。

  4. 馬來西亞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這是一起涉及馬來西亞國家基金的貪腐和洗錢案件,涉及高達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該案涉及多名高級政治人物和金融家。

  5. 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醜聞:這是一起涉及多家大型銀行的利率操縱案件,這些銀行被指控操縱LIBOR以獲取不當利益。

  6. 泰德·鮑德溫(Ted J. Forstmann):美國投資者,因內線交易被判刑。

  7. 馬克·里奇(Marc Rich):瑞士大宗商品交易商,因逃稅和非法石油交易被美國通緝,後在2001年被總統比爾·克林頓特赦。

  8. 約翰·麥卡菲(John McAfee):軟件先驅,因逃稅和多項其他指控而被捕。

  9. 伯尼·埃伯斯(Bernard Ebbers):世界通信公司前CEO,因會計欺詐被判刑。

  10. 傑弗里·斯基林(Jeffrey Skilling):安然公司前CEO,因會計欺詐和證券詐騙被判刑。

這些案件的主角都是因為其經濟犯罪行為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們的行為對全球經濟和投資者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然而,這並不是一個全面的名單,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新的經濟犯罪案件可能會出現,新的「經濟要犯」也可能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