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經濟犯

十大經濟犯的列表可能會隨著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因為經濟犯罪的定義和認定可能因司法管轄區而異。然而,以下是一些在過去幾十年中備受矚目的經濟罪犯,他們的行為對全球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

  1. 馬多夫(Bernard Madoff):美國金融家,因運營一個龐氏騙局,欺騙投資者超過650億美元,於2008年被捕。

  2. 艾倫·斯坦福(Allen Stanford):美國銀行家,因運營一個龐氏騙局,欺騙投資者超過70億美元,於2009年被捕。

  3. 約翰·梅爾(John Meriwether):美國投資銀行家,因在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的崩潰中扮演關鍵角色而聞名,該事件導致了1998年的金融危機。

  4. 伯尼·埃伯斯(Bernie Ebbers):世界通信公司前CEO,因謊報公司財務狀況導致公司破產,於2002年被捕。

  5. 馬克·庫班(Mark Cuban):美國億萬富翁商人,因內線交易指控,於2009年被判有罪。

  6. 伊凡·博斯基(Ivan Boesky):美國投資者,因內線交易於1980年代被捕,該事件引發了對華爾街的嚴格監管。

  7. 約翰·麥克法登(John McAfee):美國軟件先驅,因逃稅和欺詐指控,於2020年被捕。

  8. 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法國-黎巴嫩-巴西裔企業家,因財務不當行為,於2018年在日本被捕。

  9. 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Facebook創始人,因數據隱私和劍橋分析醜聞而受到批評。

  10. 馬丁·沙利文(Martin Shkreli):美國藥劑師,因證券詐騙和欺詐指控,於2017年被捕。

請注意,這個列表並不是一個官方的排名,而且這些人中的一些可能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經濟犯,而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對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而被列入。此外,這些人中的一些可能已經被定罪,而另一些可能仍在接受調查或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