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槍擊要犯

十大槍擊要犯並不是一個特定的名詞或列表,因為這個稱號可能會隨著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然而,我可以提供一些在歷史上或當代被認為是重大槍擊事件中的要犯或兇手的例子。請注意,這些人的行為是非法和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1. 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2011年,他在挪威進行了一系列的恐怖襲擊,包括在奧斯陸的一起汽車炸彈襲擊和在烏托亞島的一起大規模槍擊案,共造成77人死亡。

  2. 史蒂芬·帕多克(Stephen Paddock):2017年,他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一場音樂節上從酒店房間向人群開火,導致58人死亡,數百人受傷。

  3. 塞爾吉奧·阿馬多·加西亞·赫爾南德斯(Sergio Amadeo García Hernández):2010年,他在墨西哥的華雷斯城射殺了美國邊境巡邏人員布萊恩·特拉斯科特(Brian Terry),這起事件引發了對美國政府「快速和 furious」槍支走私計劃的調查。

  4. 詹姆斯·霍爾姆斯(James Holmes):2012年,他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奧羅拉的電影院放映《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時開槍,造成12人死亡,數十人受傷。

  5. 迪倫·克魯格(Dylann Roof):2015年,他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的一座非裔美國人教堂開槍,造成9人死亡。

  6. 尼爾森·曼努埃爾·何塞·佩雷拉·達席爾瓦(Nelson Mandela Manuel Jose Pereira da Silva):2011年,他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一個貧民窟進行了大規模槍擊,造成19人死亡。

  7.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1968年,他在美國田納西州孟菲斯的一家酒店陽台上被槍殺,這起謀殺案震驚了全世界,並引發了全國性的抗議活動。

  8. 約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 Jr.):1981年,他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希爾頓酒店外向總統羅納德·裡根開槍,企圖刺殺總統。

  9. 西奧多·卡辛斯基(Theodore Kaczynski):1978年至1995年間,他在美國各地發動了一系列的郵包炸彈襲擊,共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他也因此被稱為「大學航空炸彈客」。

  10. 哈立德·謝赫·穆罕默德(Khalid Sheikh Mohammed):他是2001年9月11日恐怖襲擊的主要策劃者之一,這起事件導致了美國世界貿易中心雙塔和五角大樓的襲擊,共造成近3000人死亡。

這些例子僅僅是歷史上或當代重大槍擊事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並不全面。槍擊事件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球性的努力來預防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