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極刑

十大極刑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刑罰制度,又稱為「十惡」或「十惡不赦」,指的是十種嚴重的罪行,這些罪行被認為是對社會秩序和倫理道德的極大破壞,因此被列為極刑。這些罪行包括:

  1. 謀反:企圖推翻現有政權。
  2. 謀大逆:破壞皇家宗廟、陵墓或宮殿。
  3. 謀叛:勾結外國或叛國。
  4. 惡逆:對直系尊親屬進行殺害或傷害。
  5. 不道:殺害多人,殘忍無道。
  6. 大不敬:對皇帝或皇室成員的不敬行為。
  7. 不孝:對直系尊親屬的不孝行為。
  8. 不睦:兄弟姐妹之間的互相控告或傷害。
  9. 不義:對師長、上司或保護人的不義行為。
  10. 內亂:家庭內部的亂倫行為。

這些罪行在古代中國被認為是極其嚴重的,通常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如斬首、凌遲、梟首、車裂等極刑。然而,這些刑罰在現代社會已經被廢除,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已經沒有這些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