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奇案危險人物

十大奇案危險人物是指在犯罪史上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極其惡劣的犯罪分子。這些人通常涉及謀殺、綁架、搶劫或其他嚴重犯罪行為,並且在案件中展現出極高的危險性和狡猾。以下是一些著名的例子:

  1. 泰德·邦迪(Ted Bundy):美國連環殺手,被認為至少殺害了30名女性。

  2. 約翰·迪林傑(John Dillinger):美國銀行搶劫犯,二戰前最著名的罪犯之一。

  3. 傑克·凱魯亞克(Jack the Ripper):英國歷史上最著名的連環殺手之一,至今身份不明。

  4. 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由查爾斯·曼森領導的邪教組織,涉及多起謀殺案。

  5. 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美國政治家,被前同事丹·懷特槍殺,成為公開身份的美國政治家中的第一個被謀殺者。

  6. 約翰·韋恩·加西(John Wayne Gacy):美國連環殺手,被定罪為謀殺33名年輕男子和男孩。

  7. 艾琳·沃諾斯(Aileen Wuornos):美國連環殺手,專門針對男性受害者。

  8. 理察·拉米雷斯(Richard Ramirez):美國連環殺手和盜竊犯,因在洛杉磯地區的暴力犯罪而聞名。

  9. 安德烈·奇卡提洛(Andrei Chikatilo):蘇聯/俄羅斯連環殺手,被定罪為謀殺52人。

  10. 泰德·威廉斯(Ted Williams):美國職業棒球選手,因謀殺妻子和女兒而被定罪。

這些人物的案件通常因其暴力性、惡劣性或對社會的影響而被稱為「奇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案件的詳細情況和真實性可能因不同的來源而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