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奇冤wiki

十大奇冤(Ten Great Wrongs)通常是指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十件冤案,這些冤案往往涉及政治鬥爭、權力爭奪、司法不公等因素,導致無辜者蒙受冤屈,甚至喪命。以下是一些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十大奇冤的案件:

  1. 岳飛冤案:南宋民族英雄岳飛被秦檜誣陷為「莫須有」的罪名,最終被宋高宗和秦檜下令處死。

  2. 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清朝同治年間的冤案,楊乃武和小白菜被誣陷為通姦殺人,經過多次審理後才得以昭雪。

  3. 袁崇煥冤案:明朝末年,袁崇煥被誣陷為叛國通敵,最終被凌遲處死。

  4. 于謙冤案:明朝中期,于謙因得罪宦官王振而被陷害,最終被處死。

  5. 竇娥冤案:元朝時期的冤案,竇娥被誣陷為殺害丈夫,最終被處死。

  6. 趙氏孤兒冤案:春秋時期,晉景公聽信讒言,下令屠殺趙氏家族,只有趙氏孤兒得以倖存。

  7. 蘇東坡烏台詩案:北宋時期,蘇東坡因詩文被誣陷為譏諷朝廷,被貶謫流放。

  8. 楊漣冤案:明朝末年,楊漣因彈劾宦官魏忠賢而被誣陷,最終被折磨致死。

  9. 方孝孺冤案:明朝初年,方孝孺因拒絕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擬即位詔書而被誅滅十族。

  10. 魏忠賢冤案:明朝末年,魏忠賢因權力鬥爭被誣陷為「五虎之首」,最終被處死。

這些案件在中國歷史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反映了古代政治鬥爭的殘酷性和司法制度的缺陷。然而,具體的案件細節和歷史評價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歷史文獻的記載和後人的解讀可能會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