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參與過最矚目的判決是什麼

包致金(Johnny Mok)是香港的資深大律師,他在香港法律界有著豐富的經驗和崇高的地位。他參與過許多重要的案件,但最為人知的可能是他作為香港終審法院的法官之一,參與了多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

其中一個最矚目的判決可能是2005年的「馬維騉訴律政司司長案」(Mak Wai-kuen v. Secretary for Justice),這是一個關於香港終審法院是否應該採用普通法中的「不誠實轉移財產罪」(dishonest appropriation of property)來定罪的案件。這個案件對於香港刑法中的盜竊罪和欺詐罪的定義有著重要的影響。

此外,包致金還參與了2014年的「雨傘運動」相關案件的審理,這些案件涉及對政治活動人士的起訴,是香港政治發展中的重要事件。

請注意,包致金的參與並不代表他個人對案件結果的影響,作為法官之一,他會與其他法官一起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