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金雇主提撥最高

勞退金(勞工退休金)是台灣勞工法規中規定僱主必須為勞工提撥的一筆退休金,用於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勞退金分為兩部分:個人帳戶的勞退金(舊制)和勞退新制。

舊制勞退金: 在舊制下,僱主必須為勞工提撥至少每月工資2%的退休金,並存入勞工的個人退休金專戶。這個比例是法定的最低提撥標準,僱主可以選擇提撥超過2%,但沒有最高上限。

新制勞退金: 新制勞退金於2005年實施,取代了舊制勞退金。在新制下,僱主仍然必須為勞工提撥至少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並存入勞工的個人退休金專戶。與舊制不同的是,新制有明確的提撥上限,僱主提撥的金額加上勞工個人自願提撥的金額,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12%。

因此,僱主提撥勞退金的最高比例是當月工資的6%,這是在新制下的最高提撥標準。如果僱主願意,他們可以選擇提撥超過這個比例,但超過的部分將不再享有政府的稅務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