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如何領最高

勞退,全稱為勞工退休金,是台灣勞工依法應享有的退休福利之一。勞退金的領取方式和金額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個人工作年資、薪資水準、提繳比例等。在台灣,勞工退休金制度分為舊制和新制兩種。

舊制勞退金: 在2005年7月1日之前就職的勞工,適用舊制勞退金。舊制勞退金通常需要在同一僱主處工作滿15年,才能領取全額退休金。退休金計算方式為最後1個月工資 年資 1.5%,最高以最後1個月工資 * 45個月為限。

新制勞退金: 2005年7月1日後,台灣實施勞工退休金新制。新制勞退金採取個人帳戶制,由僱主和勞工共同提繳,僱主提繳比例為工資的6%,勞工可選擇是否自願提繳,上限為工資的6%。新制勞退金沒有最低服務年資的限制,且可累積生息,直到勞工滿60歲才能開始領取。

要領取最高的新制勞退金,勞工可以在退休前將自己的提繳率提高到上限6%,並確保累積足夠的提繳年資。此外,勞工也可以選擇在滿60歲後一次領取或分期領取,或者將勞退金轉入個人專戶,繼續累積生息。

需要注意的是,勞退金的領取金額還會受到通貨膨脹、投資報酬率等因素的影響。因此,為了獲得最高的勞退金,勞工應該盡可能地延長提繳年資,並在可能的範圍內提高自願提繳率。同時,也應該關注個人帳戶的投資績效,以確保退休後能夠獲得穩定的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