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假最小單位

勞工事假的最小單位通常是由僱主與員工在勞動契約或公司規定中協議確定的。在台灣,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員工可以請假處理緊急家庭事務,但並未明確規定事假的最小單位。因此,事假的最小單位通常會在勞動契約或公司規章中進行約定。

例如,有些公司可能規定事假的最小單位為半日或一日,而有些公司可能允許員工請假以小時為單位。此外,一些公司可能還會規定事假需要提前申請,並且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因此,如果你想知道事假的最小單位,建議您查看您的勞動契約或公司規章,或者直接詢問您的僱主或人資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