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每周最高工作時數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規定了勞工的工作時間限制,以保障勞工的健康與安全。根據現行的勞基法規定,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這是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一週工作5天。

此外,勞基法還規定了加班時數的限制,勞工每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作,應當被視為加班,並按照規定給予加班費。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可能會因為不同行業、職業的特殊性,以及勞資協商等因素而有例外情況。例如,某些行業可能因為季節性、緊急性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勞工加班工作,這些情況可能會在法規中有所規範或有所放寬。

如果有任何關於勞基法的疑問,建議直接查詢台灣官方的勞動法規網站,或諮詢相關的勞工法規專家,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