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最低工資條例

台灣的最低工資是由《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所規範的。根據《勞基法》第21條,僱主與勞工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指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所需,並防止低於合理水準的工資剝削。在台灣,基本工資的數額會由勞動部參考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指數、平均工資、勞動生產力及就業狀況等因素後,提出調整方案,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基本工資的調整通常會考慮到通貨膨脹、經濟成長率、勞動市場狀況、產業發展趨勢等多項因素。一旦調整方案確定,新的基本工資將適用於所有行業的勞工,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等,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勞工如果發現自己的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要求僱主補足差額。僱主若違反基本工資規定,可能會面臨罰款或其他法律責任。

請注意,法律條文和規定可能會隨時間而變化,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法律檔案或向相關政府機構查詢,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