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喪假最新規定

截至2023年,台灣的勞基法(勞動基準法)對於喪假的規定如下:

  1. 喪假天數:

    • 員工的直系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等)過世時,可請喪假8天。
    • 員工的其他親屬(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過世時,可請喪假3天。
  2. 請假條件:

    • 員工必須在喪事發生後10天內提出請假申請。
    • 喪假應一次請畢,不得分次請假。
  3. 工資給付:

    • 喪假期間,僱主應照常給付工資。
  4. 請假順序:

    • 員工應先使用自己的特休假或事假,若不夠使用,再請喪假。
  5. 其他規定:

    • 若喪事發生在外地,員工可請求合理的事假及補助,以便處理喪事。
    • 僱主不得因員工請喪假而予以解僱、減薪或其他不利待遇。

請注意,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法律的修訂而有所變動,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勞基法條文或諮詢相關法律專家,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