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勞基法喪假最新規定

台灣的勞基法(勞動基準法)對於喪假的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僱主應給予喪假。直系親屬死亡的喪假天數如下:

  1. 父母、配偶死亡:8天
  2. 子女死亡:6天

此外,如果喪假未使用完畢,可以遞延至次年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如果喪假超過法定的天數,僱主可以不給予薪資。

請注意,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法律的修訂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官方檔案或向勞保局諮詢最新的規定。此外,一些僱主可能會提供比法定要求更優惠的喪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