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契約如何載明所擔保之債權之最高金額

動產抵押契約是當事人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而將動產設定抵押的一種法律行為。在這種契約中,債權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抵押人)會就抵押物的範圍、擔保的債權金額以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約定。

要載明所擔保之債權的最高金額,通常可以在動產抵押契約中明確地寫出一個具體的金額數字,例如:

「本契約所擔保之債權最高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NTD 1,000,000)。」

這樣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不論債務人實際上向債權人借了多少錢,只要是在這個金額範圍內,都可以由這個動產抵押來擔保。如果債務人未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依法拍賣抵押物,並以拍賣所得的價金優先受償,但不得超過契約所約定的最高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規定,對於動產抵押的範圍、形式和效力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在簽訂動產抵押契約時,最好咨詢當地法律專業人士,確保契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