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餐廳

您提到的「前最高法院餐廳」可能指的是美國最高法院的餐廳,但請注意,這個稱呼可能已經過時。美國最高法院位於華盛頓特區的最高法院大樓內,這座建築是由著名建築師卡爾文·古德溫·布萊恩特(Cass Gilbert)設計的,於1935年完工。

在最高法院大樓內,確實有一個供法官、法院工作人員、訪客和記者使用的餐廳。這個餐廳通常被稱為「最高法院餐廳」或「法院餐廳」,它位於大樓的東翼。餐廳的裝潢典雅,提供各種餐點,包括午餐和輕食。

如果你提到的「前最高法院餐廳」是指這個餐廳,那麼它仍然存在,並且對公眾開放。然而,由於疫情或其他原因,餐廳的營業時間和開放政策可能會有變化,因此建議在計劃訪問之前查看最新的信息。

如果你提到的「前最高法院餐廳」是指其他地方的最高法院餐廳,請提供更多的上下文信息,以便我能夠提供更準確的答案。